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06

306.我从天堂被告

306.我从天堂被告知,上古之人因其内层转向天堂,故拥有直接的启示,同时主与人类以此方式存在一个联结。然而,他们的时代过后,这种直接的启示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藉由对应的间接启示,以致他们的一切神性敬拜由对应构成;因此,那些时代的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他们知道何为对应,何为代表,以及地上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或也可说,代表它们。因此,构成其外在敬拜的属世事物作为属灵思考,也就是与天使一同思考的媒介而服务于他们。当关于对应和代表的一切知识从记忆中被抹除时,一部圣言就写成了,其中的一切话及其含义都是对应,因而包含一个天使所理解的灵义或内义。所以,当人照字义或外在意义阅读并理解圣言时,天使就照内义或灵义来理解。事实上,天使的一切思维都是属灵的,而人的思维是属世的。这两种思维看似不同,其实是一,因为它们相对应。这就是为何当人远离天堂,切断联系时,主便通过圣言提供了一个天堂与人联结的媒介。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1186

1186.“亚述”是

1186.“亚述”是指推理,这从圣言中亚述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亚述”都表示那些属于推理的事物。它在两种意义上表示它们,既表示理性思考,也表示推理;严格来说,理性和理性思考表示真实的事物,而进行推理和推理表示虚假的事物。“亚述”因表示理性和推理,故常与“埃及”连在一起,“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理性和推理就基于这些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祸哉!亚述,我怒气的棍!他却不这样思想,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以赛亚书10:5, 7, 13)
此处“亚述”表示推理,故论到他,经上说“他不这样思想,他心也不这样打算”;并说他“靠自己的智慧,他本有聪明”。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同是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邪淫。她们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这些人都穿蓝衣,作领袖和总督,他们都是可爱的少年人,是骑着马的骑兵。巴比伦人来到她那里,与她行淫玷污她。(以西结书23:2-3, 5-6, 17)
此处“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亚述”表示推理;“巴比伦人”表示源于恶欲的虚假。
同一先知书:
耶路撒冷啊,你也和埃及人行淫,又与亚述人行淫,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朝向迦勒底的迦南地。(以西结书16:26, 28-29)
此处“埃及”同样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亚述”表示推理。无论在圣言的此处还是别处,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对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推理都被称为“淫乱”。谁都能看出,所表示的不是与埃及人和亚述人行淫。
耶利米书:
以色列,现今你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你为何在亚述路上要喝大河(幼发拉底河)的水呢?(耶利米书2:18, 36)
此处“埃及”同样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亚述”表示推理。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是一只打散的羊,狮子把他赶走。首先是亚述王将他吞灭,末后是这巴比伦王将他的骨头折断。(耶利米书50:17-18)
此处“亚述”是指对属灵事物的推理。
弥迦书:
这位必作平安,当亚述进入我们的陆地,践踏我们宫殿的时候,我们就立起七个牧者、八个人中首领攻击他,他们必用剑牧养亚述地和城门处的宁录地;亚述进入我们陆地践踏我们边境的时候,人必抢救我们脱离那亚述。(弥迦书5:5-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或属灵教会;论到它,经上说“亚述必不进入”,也就是推理必不进入;“宁录地”表示宁录所表示的这种敬拜,它有内在的邪恶和虚假在里面。
在圣言中,“亚述”也表示与教会成员同在的真正推理,他通过这推理清楚看到真理和良善,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何西阿书:
他们必如鸟儿从埃及战兢而来,又如鸽子从亚述的陆地来到。(何西阿书11:11)
此处“埃及”表示教会成员所拥有的记忆知识;“亚述”表示他的推理。前面(40, 745, 776-777, 870, 891节)已经说明,“鸟”表示已经知道并真正理解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鸽子”表示理性良善。
以赛亚书: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事奉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和亚述并列第三,成为地中间的祝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3-25)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也就是以色列;该教会的推理是“亚述”,它的记忆知识是“埃及”。这三者按这个次序一个接一个到来,构成属灵教会成员的知识力量。其它地方也提到亚述,在那里它表示理性,无论真假(如以赛亚书20:1至末尾; 23:13; 27:13; 30:31; 31:8; 36; 37; 52:4; 以西结书27:23-24; 31:3至末尾; 弥迦书7:12; 西番雅书2:13; 撒迦利亚书10:11; 诗篇83:8)。“亚述”表示推理(何西阿书5:13; 7:11; 10:6; 11:5; 12:1; 14:3);在撒迦利亚书(10:10)提到以法莲的地方,以法莲表示心智的理智部分,但在此是扭曲了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